在南城胡同的绒光里,摸得到北京绢人的体温

我顺着导航拐进琉璃厂东街旁那条铺着旧青砖的小胡同的时候,墙根儿堆着刚收摊的糖炒栗子壳,被风卷着滚过我脚边,远处胡同口的鸽哨声嗡嗡的,像裹着一层晒了一下午的太阳味儿。推工作室那扇刷着朱红漆的木门时,暖烘烘的糨糊香先扑了满脸,我找了快四十分钟,终于摸到了藏在胡同深处的绢人工作室。

从戏文里走出来的”绢做的姑娘”

坐在工作台后面的阿姨,做了快四十年绢人,指腹上覆着层薄得像蝉翼的茧,右手指节上留着几个浅褐色的针眼——那是常年给绢人穿线、安头面扎出来的印子。她正给一个穆桂英形象的绢人调整鬓角,捏着一根细如发丝的铜丝,弯出个自然的弧度,粘在绢人侧鬓的位置,我凑过去看,连呼吸都放轻了。

那绢人的脸根本不是拿颜料画出来的。是用半透明的素绢,一层层绷在泥胎上做出来的,皮色是匀净的粉白,连眼睑下面的淡青色都透得自然,指尖的弧度跟真人的手没差,指节因为常年做细活磨出来的薄茧的质感,都能透过薄绢看出来。

真的。

阿姨说,这些老手艺的根,早就扎在老北京的日子里了。早年间的绢人根本不是批量生产的旅游纪念品,最早是从戏班子里流出来的——戏班里的名角儿,会请手巧的师傅做个跟自己扮相像的小绢人,摆在后台的化妆台上当彩头;大户人家嫁女儿,陪嫁的多宝阁上总得摆两尊,跟杭绸苏罗做的帕子、珐琅瓶搁在一块,是撑得住场面的东西。当年造办处的师傅做绢人,连鬓角的头发都是挑了细软的真发,一根一根排上去的,做一个人物得花小半个月,慢得很。

北京绢人穆桂英戏曲人物手部细节特写
北京绢人穆桂英戏曲人物手部细节特写

她从工作台的玻璃柜里翻出张泛黄的老照片,是上世纪五十年代做的《西厢记》红娘,手里举着半掀的红盖头,绢的颜色已经褪成了淡豆沙粉,可那嘴角翘着的灵动劲儿,跟现在胡同里蹦着跳着买糖葫芦的小姑娘,半点区别都没有。

那些差点被丢在旧时光里的手艺

聊起九十年代的日子,阿姨手上的动作慢了点。

那时候这行差点就断了。大家都觉得绢人是过时的老古董,不如商场里摆着的塑料芭比娃娃好看,不如印着长城图案的钥匙扣走量快。她所在的老车间,后来大半师傅都转了行,做旅游纪念品,做工艺品摆件,做啥都比守着绢人赚得多。仓库里堆的那些做好的绢人,落了厚厚的灰,连个问的人都没有。

她蹲在柜子最下面翻了半天,摸出来个压在旧绒布下面的绢人:是个梳着麻花辫的小姑娘,穿洗得发白的蓝布拉吉,绢的颜色都因为放得太久,泛着旧旧的黄,眼睛是拿墨笔直接画上去的,没有现在的通透感,胳膊硬邦邦的,弯都弯不动。

“那时候没钱买好料子,就找普通的的确良布凑,做出来的东西僵得很。” 她用指尖蹭了蹭那小姑娘的辫梢,语气闷乎乎的,”那时候真觉得,这手艺说不定再过两年,就彻底没人记得了。”

我盯着那旧绢人看了好久,忽然想起小时候在奶奶家的五斗柜上,也摆过个差不多的。那时候我总趁大人不注意,拽着那小姑娘的麻花辫玩,后来搬家的时候收拾东西,把那绢人弄丢了,我蹲在地上哭了快半小时。那天在陌生的小工作室里撞见个同款的旧物件,鼻子忽然有点酸。

九十年代制作的老北京绢人穿布拉吉麻花辫形象
九十年代制作的老北京绢人穿布拉吉麻花辫形象

现在的绢人,早就不是摆在多宝阁里的摆设了

我本来以为,现在工作室里摆的,还是那些古板的古装美人、戏曲人物。结果抬头扫了一圈,差点笑出来。

窗台上趴着个蚕丝粘制的绢人三花奶猫,毛是拿蚕丝一点点铺上去的,连细得像蛛丝的胡须都根根分明,正抬着爪子够窗沿上垂下来的绿萝叶子;架子上摆着个穿卡其色风衣的Q版姑娘,扎着高马尾,跟现在写字楼里赶地铁的小姑娘一模一样;还有个举着冰糖葫芦的绢人老大爷,穿个军绿色的旧棉袄,棉裤腿还挽着半截,活脱脱是胡同里天天遛弯的老邻居。

阿姨说,现在来工作室的,大半都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不是冲着”非遗传承人”的名头来的,就是觉得坐下来缠两个小时绢,比刷手机解压。上次有个学平面设计的小姑娘,来做了个跟自己一模一样的Q版绢人,摆在办公桌的显示器旁边,加班累了抬头看一眼,都觉得松快点。

那天我体验的是做个小绢人的手。阿姨给我递了一小块素绢,一团晒得蓬软的棉花,一根细竹棍,让我先把棉花搓成指节的形状,再拿绢裹上,用棉线把接口缠紧。我前三次缠的时候,要么把绢扯出了个小破口,要么把手指搓得歪歪扭扭,跟个小胡萝卜似的,懊恼得想把手里的东西扔到一边。

“急啥。” 阿姨把我扯皱的绢轻轻捋平,”我当年学的时候,光缠个手就练了三个月。这东西又不是给博物馆做的展品,带点小瑕疵,才是你自己做的东西啊。”

真的费耐心。

之前刷到过评论区的留言,说现在把绢人做得花里胡哨,又是做猫又是做现代人物,就是不尊重老祖宗的规矩。我当时看着就觉得好笑。凭什么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就必须锁在博物馆的玻璃柜里,落着灰,连个摸的人都没有?当年那些造办处的师傅做绢人的时候,不也是照着当时最火的戏文、当时最常见的人物做的吗?现在给它穿上年轻人常穿的风衣,做个大家都喜欢的小猫,让它能摆在书桌上,能被人拿在手里摸,能陪着人加班、发呆、吃外卖——这手艺不就活了吗?

我走的时候,天已经擦黑了,手里拎着自己做的那个歪歪扭扭的绢人手,胡同口的糖炒栗子摊正冒着白汽,风里裹着栗子的甜香。之前总觉得”传统”是个特别板正、特别远的词,是教科书里的知识点,是新闻里念的概念。那天才忽然反应过来,哪有什么必须端着架子的传统啊。

你把绢裹在棉花上,给它安个能弯的手指,让它能跟现在的人在一块过日子,它就从来没老过。

作者|大讲堂

排版|大讲堂

审核|阿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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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在南城胡同的绒光里,摸得到北京绢人的体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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