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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问十答 我们为何要发展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与金融深度融合是大势所趋。互联网金融对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和扩大就业发挥了现有金融机构难以替代的积极作用,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开了大门。在业界专家看来,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究竟具有哪些重要性和必要性?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王春晖,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院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接受新华网记者专访从十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一,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业相比有哪些突出特征?

王春晖: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二者都属于金融,但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在服务模式上不同。互联网金融具有三个突出特征:一是具有平台效应,平台本身不生产金融产品,但可以促成多方供求之间的金融交易;二是互联网金融在货币转移之外产生和沉淀了有价值的交易数据。这些有价值的交易的数据依照相关法律进一步挖掘之后会产生比货币更大的价值;三是互联网金融更多的是服务于小微企业和普通消费者。

黄震:互联网金融就是电子化、网络化、数字化的金融。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移动智能终端的崛起,为实现金融普惠提供了机会。通过互联网金融,部分出借人和借款人直接对接,实现了“金融脱媒”,是一种去中心化的技术,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运营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增加信息透明度。

二,在当前国家大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健康发展互联网金融为什么显得特别重要和必要?

王春晖:健康发展互联网金融本身就是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一个增量改革空间。现在老百姓的投资需求正在发生新的变化,而传统金融机构不能提供更多的金融投资服务供给,无法让老百姓有更多实现保值增值的投资方式,这是目前老百姓金融投资供给的最大矛盾。而互联网金融恰恰满足了老百姓更多新的金融投资服务的供给,有效解决了资金不对称的问题,拓宽了投资融资渠道。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使得资金需求方可以精准对接资金供给方,让资金流向最需要的地方。同时也让广大投资者分享到了互联网金融带来的红利,获得相对较满意的收益。同时,互联网金融也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成为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动力。

黄震:互联网金融可以帮助供给和需求精准匹配。从过去大规模生产转变为订制化、个性化的生产,必须要有一个精准的数据服务和互联网金融的支持。以网络支付为例,如今支付跟以往相比最大不同就是在货币发生转移的同时,产生了支付数据沉淀和进一步挖掘,并产生新的价值。有了这样的金融服务,就可以帮助生产者进行有效的供给,精准地匹配到百姓的需求上来。

互联网金融也可以为制度供给探索新路。我国互联网金融目前发展到了一个瓶颈期。过往几年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主要是靠资金推动、市场推动和需求推动,但是相关的制度供给没有跟上,导致互联网金融领域重演了“一放就乱”的市场怪圈。因此,我国需要加强制度创新,探索互联网金融的规范之路,使互联网金融不仅是服务于实体经济,还要在制度供给方面探索一条新路。

三,支持实体经济,互联网金融有哪些优势?

王春晖:国家发展互联网金融的主旨就是为实体经济服务,发展普惠金融,服务更多的小微企业。在互联网金融出现初期,互联网金融发挥的最大优势就是,在很多传统金融机构的服务不能满足小微企业客户时候,他们却通过互联网金融得到了支撑和享受了红利。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机构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原本用于支持实体经济的互联网金融的性质有些偏离。这就我们近几年看到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变成了资本竞相追逐的丛林,出现大量的非法集资和资金跑路,引发了多起影响全国的大案。

黄震:互联网金融可以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质量,从而服务于传统产业转型和升级,作为经济新常态下的战略选择。

供应链金融、产业链金融等加强了互联网金融与未来产业的产融结合,对于产业融合的发展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需要配套技术支持,在这个背景下,金融基础设施对于实现信息通讯技术、大数据技术有了新要求,互联网金融相关技术产业也是实体经济的重要领域。

四,互联网金融对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壮大具有那些正向相关性?

王春晖:我国企业组织数量呈倒金字塔形态,中小企业占总企业数量的90%以上,吸收和贡献了近50%以上的就业和税收,然而仅能获得金融机构10%的金融支持;而同时占比约10%的大型企业则可享受90%的金融支撑资。这种不对称的金融需求矛盾,严重制约和影响了大多数中小企业的发展。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有四个特征:期限短、额度小、频率高、用款急,而互联网金融服务的高效率、低成本、规模化、普惠性等特征,恰恰可以满足中小企业的上述金融需求。

黄震:第一,互联网信用体系建设和风控体系建设,可以为破解中小企业高风险问题做更多贡献。第二,P2P分散交易的结构,启发了金融机构包括小贷公司和银行,把互联网作为延伸业务的渠道,通过分散风险以自己的方式开展业务,催生了银行开电商和P2P平台等一些新的做法,为中小企业增加了融资的渠道供给。第三,基于小微企业已有资源开展的供应链融资和票据融资,在当前互联网条件的支持下也有了很大发展,像阿里、京东的供应链金融,还有票据宝等一系列新的平台,增加了小微企业融资的工具。第四,众筹实现了高速发展。我们不仅引进了国外的众筹模式,同时也有了自己创新的模式——合投模式。企业融资不需要增加成本,通过期权的模式进行融资,再加一个外部董事会就可以辅导企业的成长,企业有需求我们就可以为它解决这些问题。融资再加一系列扶持手段,可以成为辅助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选择。第五,各地建设中的股权交易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等所谓四板市场,在互联网金融的大生态平台下发挥的协同效应已经产生了非常好的效果。比如,长三角产权市场引进了一系列众筹公司,加快了对小微企业融资的辅导和融资速度。

 五,在切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面,互联网金融可以发挥什么作用?

王春晖:“双创”的成功与否取直接决于系列的金融支撑,无论在天使期、种子期,还是A轮、B轮等都需要一系列资金安排并提供系统的金融服务,否则再好的项目也难以成功。“双创”本身具有自组织、自管理、自调控的特征,而互联网金融明显具备这些特征。互联网金融对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两大作用:一是具有孵化的作用;二是具有促进的作用。

黄震:央行等十部委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互联网金融要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金融支持,从而通过创新创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在创新、创业的过程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往往被传统金融正规体系所忽略。而互联网金融则能够为这些创新创业活动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

尤其是以真正意义的P2P、众筹为代表的模式,能够实现金融资产和需求之间的优质、精准匹配,从而满足创业者的金融需求。

六,发展普惠金融为什么离不开互联网金融?

王春晖:互联网金融具有平台效应,是助力普惠金融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首先,互联网金融改变和优化了传统的金融交易模式。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供需双方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可以实现直接交易,而在传统金融模式下资金供需方的资源配置是间接的,资金供需双方不能直接实现交易。而且,传统金融机构为各类业务均设置了较高的门槛,难以全面覆盖小微企业和低收群体。因此,资源得不到及时有效的配置,违背了普惠金融的普惠性原则。其次,互联网金融极大地降低了交易成本,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普惠性。我国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是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然而,传统金融服务的高昂成本给这个特殊群体设下了一个的天然鸿沟。互联网金融利用先进的信息通信技术极大地降低信贷成本,资金使用者的信贷申请、获取以及归还等流程均可在网上瞬时完成,完全不需要传统金融机构的人工成本,营业场所的营运成本以及客户等待的时间成本。再次,互联网金融实现了信息对称,助力普惠金融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和云计算服务,可以对客户的资金交易和资信状况做到实时的记录、追溯和验证,尤其是基于用户交易数据用的征信体平台,是交易双方的信息完全对称,大大地提升了金融风险的防控和救济能力。

黄震:互联网的精神是开放、平等、协作、分享,这与普惠金融的内在精神是一致的。从实践效果看,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发展在较大程度上实现了普惠金融的目的。普惠金融的使命除了传统金融业外,也适用于正在快速发展的互联网金融。在“互联网+”时代,互联网金融正在迅速发展创新。

七,在精准扶贫方面,互联网金融具有那些核心能力?

王春晖:互联网金融所具有的普惠性特征,在精准扶贫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第一,互联网金融平台上产生的规模经济能力,极大地提高了农民金融服务的个性化金融需求,大幅度提升了资金的配置效率和服务质量。这种平台上的规模经济能力,决定了农村互联网金融这种新的商业模式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进入平台,通过类似股权众筹的模式参与到精准扶贫的项目中,诸如生态种养业、经济林产业、林下经济、森林草原旅游、休闲农业、传统手工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进一步助推精准扶贫的落实。第二,互联网金融的低成本,是精准扶贫的最佳选择。精准扶贫一定要立足盘活贫困地区的特色资源,培育特色的产业。因此,互联网金融的低成本优势可以使得在传统金融环境下无法盈利的农业项目得以盈利,从而实现精准扶贫的可持续发展。第三,互联网金融具有便捷性、效率高和和覆盖广的特征,大大地提高了农村普惠金融的可获得性。

 八,传统金融行业创新转型为什么也需要互联网金融?

王春晖:有人认为互联网金融的从业主体主要是互联网企业,事实上,互联网金融的从业机构不仅仅是互联网企业,还应当包括传统金融机构。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有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创新,会有更多新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出现。

未来我国传统金融机构的转型,就是大规模的金融互联网化,形成互联网银行、互联网保险、互联网证券、互联网基金、互联网信托以及互联网消费金融等多种互联网金融业态,因此金融机构将成为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主力军。

黄震:传统金融机构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正在走出互联网工具论的偏见,试图以互联网思维重新思考金融的本质属性,再造金融服务的流程和交易模式,其尊重客户权益和体验的客户至上精神得到更彻底落实,金融服务的应用场景将打通各产业链上下游和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金融创新的活力被激发出来,将助推中国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惠及更多中小企业和草根群体。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于经济新常态下企业的转型和创新,可能得到一个支撑,形成一个新的支持体系。

 九,互联网金融对繁荣分享经济具有什么重大意义?

王春晖:分享经济也称共享经济或协作经济,是一个建立在人与物质资料分享基础上的社会经济生态系统。互联网时代的分享经济,主要是指利用移动互联网平台将闲置或未充分利用的资源向需求者提供及时的服务,互联网平台对供需进行资源组织和调度管理,平台收取服务佣金。平台经济是互联网时代商业模式创新的一种的具体形式,为构建有效的供需市场提供了路径。

互联网金融与共享经济均属于平台模式,有着共同的信息技术基因。前者是构建了一种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后者是利用移动互联网平台将个人闲置资产的使用权暂时让渡给他人使用,一方取得使用价值,另一方取得收益。因此,互联网金融与分享经济之间的关系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两者相互依存。

分享经济平台上的使用权交易,涉及的主要互联网金融模式是互联网方支付。交易双方通过计算机、移动智能终端等设备,依托互联网平台发起交易和支付指令、取得使用权并转移货币资金。目前,互联网支付主要是为电子商务发展和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未来的互联网支付还将为分享经济平台提供便捷、高效的互联网金融服务。

 十,如何评价互联网金融这一新业态?

王春晖:近年来,我国互联网金融业快速发展,在降低交易成本、激活民间投资,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和扩大就业发挥了传统金融机构难以替代的积极作用。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借贷、网上理财等名义,以高息回报为诱饵,大肆进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涉及人数多、金额大,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

互联网金融是创新的产物,既然是创新,就肯定会有失误和风险。对这一新业态出现的失误和风险我们一方面要做好风险预警,另一方面要处理好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创新、监管与风险之间的关系。

黄震:互联网金融以它的信息透明,以它的流程快捷高效,以已有的行业用户发挥长尾效应等一系列的优势,正在让传统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浇灌小微企业。互联网金融真正地形成了一个大的生态支持体系,让小微企业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得到提升和成长,从而享受到互联网金融的普惠阳光。

互联网金融领域有三方面问题亟待解决。第一,当下,百姓的金融需求空前旺盛,迫切需要保值增值的理财产品,在如此巨大的需求驱动下,必然需要有金融创新来提供金融服务。如何针对百姓的金融需求来研发和开发新的金融产品是当务之急。第二,普通消费者仍然缺乏金融常识,甚至一味地追求所谓的高额收益,结果一次又一次地陷入“钓鱼”困境,所以亟需加强金融消费者的教育和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没有这个作为基础,所有的金融创新就像建立在沙滩之上一样”。第三,我国互联网金融技术创新严重不足,全部以从美国引进技术为荣。“很多技术可能需要我们自己独立研发,以解决中国人的问题和中国人的需求”。(作者:廖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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