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理论
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新知新觉)

  文化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中华文化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内容。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须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世世代代的中华儿女培育和发展了独具特色、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为中华民族克服困难、生生不息提供了强大精神支撑”。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成为伟大的民族、始终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之所以历经磨难而愈挫愈勇、奋发奋起,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培育和发展了独具特色、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为自身发展提供了强大精神支撑和丰厚文化滋养。历史和现实都证明,一个民族如果抛弃自己的文化,就会失去精神支撑,就难以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需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

  赋予时代内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传统文化中适合于调理社会关系和鼓励人们向上向善的内容,我们要结合时代条件加以继承和发扬,赋予其新的涵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丰富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教化思想、道德理念等,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例如,革故鼎新、与时俱进、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等思想,可以为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提供有益启迪,可以为治国理政提供有益借鉴。又如,崇德向善、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等观念,体现着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中国人的行为方式。新时代,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需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提炼出来,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具有当代价值、世界意义的文化精髓提炼出来,将其转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和行为习惯,让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

  创新表达形式。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其与现代社会相协调、与人们精神文化需求相契合,需要在创新表达形式上下功夫,以人们喜闻乐见的形式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开来、传承下去。一方面,让表达形式和传播渠道跟上时代发展。适应群众的文化需求、审美情趣、生活习惯,通过文学、美术、音乐、电影等各种形式,运用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各种载体,借助文化馆、博物馆、群艺馆、美术馆等各种机构,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效吸引群众、感染群众,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另一方面,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感、认同感、获得感,营造有利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社会氛围。比如,面向基层、面向大众,深入实施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加强礼仪教育,挖掘和整理家训家书,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行动等文化活动,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体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增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

  (作者:孙雷,为东北大学副校长、教授)

上一篇:绘就乡村振兴的壮美画卷
下一篇: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主办:中共廊坊市委宣传部 中共廊坊市委讲师团
技术支持:河北速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冀ICP备15017652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