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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荣获“2013-2016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称号

9月19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央综治委授予我市“2013-2016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荣誉称号,授予香河县“2013-2016年度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荣誉称号,同时廊坊市和香河县还分别被授予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奖——“长安杯”。

“长安杯”是中央综治委设立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最高奖项,反映一个城市的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水平。获得参评资格的城市,必须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单位)”才能获此荣誉,而“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单位)”评选,每四年才开展一次。这意味着只有连续12年保持“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单位)”,才能获得“长安杯”。近年来,我市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始终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放在突出位置来抓,连续三届12年保持全国社会治安(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捧回“长安杯”。我市是2013-2016年度全省唯一一个获得“长安杯”的地级市,香河县则连续五届20年获得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荣誉称号,三度捧回“长安杯”。

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功能区,我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贯彻发展新理念,深度对接雄安新区、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新机场及临空经济区建设加快实施的三大历史性工程,构建“党委领导、综治协调、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大平安格局,圆满完成“两节”两会、党的十八届诸次会议、APEC、“9·3”阅兵、“一带一路”峰会等一系列重大安保任务。在此基础上,我市创新工作方法,向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要平安。2014年全市刑事立案同比下降了27%,2016年全市多发性侵财案件破案同比上升100%。连续四年实现命案必破,相继开展“利剑斩污” “铁腕治污”等专项行动,立案侦办刑事案件178起,有效遏制了污染环境犯罪;建立了反电信诈骗中心、“合成作战”等机制;成功整治了省、市挂账督办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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