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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扎实推进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评选工作


近年来,我市不断推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及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自治规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始终坚持“一个严格、两个灵活、三个结合”,深入推动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评选工作,树立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振兴,共建和谐社会。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汇集群众智慧、凝聚群众人心,基层民主自治、群众自律的重要表现形式。评选工作按照群众提、村民议、乡把关的模式,严格执行征集民意、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审议表决、备案公布等各项程序,确保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选得好、立得住、行得通。

我市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进一步活化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用更加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语言,让大家广为熟知。在内容上,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在坚决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地方自然特点、当地风俗习惯、历史文化传承等因素,注重弘扬和传承地域文化,展现有乡愁、有记忆、有传承的精神内涵。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是引导基层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是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重要形式。我市始终坚持“三结合”推动基层治理,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把戴口罩、讲卫生、勤消毒、做防护等疫情防控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范围,大力提倡和推广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与遏制婚丧陋俗相结合,大力提倡将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弘扬孝道、尊老爱幼、和谐睦邻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革陋习、树新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正能量。与提升自治水平相结合,注重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基本作用,进一步树立规则意识,培育契约精神,切实增强村(居)民的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努力提升村民自治水平,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完善。

我市进一步探索建立奖惩机制,促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遵守和落实。对违反者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改正错误,避免滥用强制处罚和简单以罚代教,以健全完善村(居)民自治机制,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

为不断提升我市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文明程度,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今年5月以来,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评选工作。专门印发了通知,明确了评选要求、条件、评选程序等,组织各县(市、区)对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制定修订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通过各县(市、区)推选、市级优中选优,共评选出20篇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参加省级评选,积极展示、推广具有廊坊特色的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

(记者 :马颖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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