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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河北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暨推荐全国道德模范活动启动

日前,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启动了第六届河北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暨推荐全国道德模范活动。通过广泛发动群众推荐评选道德模范,选树一批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道德标杆,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为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道德模范评选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评选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典型。各类别标准是: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具有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为保证活动有序开展,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单位组成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文明办,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市、省直工委等组织和接受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人,并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5月20日前向省活动组委会提出推荐候选人名单,之后由省文明委确定第六届河北省道德模范名单和我省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群众可以向所在地活动组委会推荐人选,也可直接向省活动组委会推荐人选。

按照要求,各地要以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评出立得住、有影响的道德模范,在全社会树立值得崇尚和学习的楷模,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要运用新闻报道、基层巡讲、“故事汇”巡演、道德模范“传帮带”、事迹展览、影视动漫、公益广告、文艺创作等多种形式,宣传展示道德模范事迹,激发引领群众共鸣共识共行。要与文明城市创建结合起来,在城市规划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青少年宫等公共场馆设置道德模范事迹专题展览,组织社会各界群众观摩学习。要建立完善道德模范帮扶礼遇制度,落实好道德模范享受有关待遇的政策,发动社会捐助、协调慈善救助、走访慰问关心等多种形式关爱帮扶道德模范,树立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价值导向。

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通讯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46号省文明办文明创建指导处,邮编:050052;电话:0311-87907727,传真:0311-87904755;电子邮箱:hbddmf201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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